2023年6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2)》(简称《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依法办结各类垄断案件187件,罚没金额7.84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94件,其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5件。
自2019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连续4年编写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
《报告》介绍,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完成该部法律颁布15年来首次系统性修改。
《报告》指出,我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态势基本形成。2022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等违法行为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共计8760万元,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知网垄断案引导警示作用,加强对知网、万方、维普、超星等学术***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引导上下游经营者自觉维护良好生态,全面规范行业竞争秩序。要求行业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独家合作行为。
《报告》称,2022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滥用行***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6件;审结互联网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24件,对27件互联网平台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1.041亿元。
共享单车等领域滥用行***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日益突出。《报告》表示,涉及互联网行业的滥用行***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主要集中在共享单车领域。为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管理,部分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滥用行***力不当限制单一或者少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入当地市场进行运营,妨碍其他具有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从实施主体看,主要为市、县(区)级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针对网络游戏领域,《报告》认为,网络游戏市场存在一定经营者达成纵向垄断协议或借助纵向关系实现轴辐协议的风险。在经营者集中方面,游戏研发和直播市场的横向合并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后果的可能性较高,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针对网络***行业,《报告》表示,该行业高风险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涉嫌达成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方面。网络***行业目前用户规模增长放缓,***平台的用户渗透已接近饱和,其中长***平台的用户出现负增长趋势,经营面临较大压力。2021年短***平台市场占比首次超过长***平台,成为我国互联网平台中发展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但是短***平台用户增速也出现下降,版权侵权问题风险上升。
“当前互联网平台领域竞争秩序持续向好,互联网平台普遍加强反垄断合规培训,主动规范自身的商业行为,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同时,随着数字技术不断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互联网平台领域垄断风险问题也呈现新的特点,垄断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越来越强,侵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报告》表示。
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家反垄断执法还持续加强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等领域监管执法,查处陕西水泥垄断案、浙江民爆垄断案、北京士卓曼垄断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超威收购赛灵思、上海机场与东航物流新设合营企业等领域经营者集中案5件,加强了乌钾合并谢钾案、英伟达收购迈络思案等附加限制性条件案件的监督执行。
具体来看,2022年,我国反垄断执法全年新立案调查垄断协议案件18件,办结16件,罚没金额合计5.69亿元,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医药、教育培训、建材、机动车检测等行业领域。全国共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3件,罚没金额1.66亿元。从行业分布来看,供水、供气等公共领域案件9件,互联网平台、批发零售、物流、港口等领域各1件,从违法主体看,共对14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国有企业10家,民营企业4家。
《报告》介绍,滥用行***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中,民生领域案件占比超过73%,其中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工程建筑、教育、民生其他领域分别约占19%、16%、16%、15%、7%。
城市管理领域案件主要涉及城市共享单车、建筑垃圾清运、液化气配送等多个行业,具体行为包括限定共享单车企业运营、设置不合理的垃圾运输企业名录、指定液化石油气配送企业等。医疗卫生领域案件主要涉及医药***购、医疗物资配送、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等行业,以实施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行为最为典型。工程建筑领域案件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屋安全鉴定等行业,以限定交易和排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行为最为典型。教育领域案件主要涉及校园保安服务、学生服装、培训机构等行业,具体行为包括指定保安服务公司、指定学生装供应商、指定集中培训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