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券业行家 

  2023年首例私募数据侵权案件,朝阳永续V火富牛!

  因不可知的原因推迟数月后,2023年内首例涉及私募领域的侵权案件,业已开庭审理。

  最新开庭的诉讼

  来自企查查信息的更新,出现了一则知识产权类诉讼案,在今年5月24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简称:浦东***)开庭审理。

首例开庭!“朝阳永续”Vs“火富牛”,2023年私募数据“侵权”案!

  原告一方,是业内知名的私募服务机构,上海朝阳永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阳永续)。其同类机构还包括私募排排网、川谷等三方平台。

  ***息显示,朝阳永续的创始人廖冰,1992年开始从事证券行业,是国内证券市场第一代“红马甲”。1994年开始成为职业投资者。价值投资的追随者。目前还是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量化投资俱乐部发起人之一、常任秘书长。

  而被告方则是两家公司,厦门好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好投科技)和上海穗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穗创资产)。

  行家对此也不陌生。毕竟,近年来频频出现在行家时间线上的“火富牛”,其运营方正是好投科技。

  并不对等的地位

  秉持公心的行家,一向对弱势者抱有同情。从经营历程、实缴资本、品牌价值和人员配置来看,双方压根不对等嘛。

  工商信息显示,厦门好投成立于2018年7月,距今不足5年。注册资本568.18万元,实缴资本为零。股东方中,出现了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刘亦儒,监事李水连,以及多位自然人交叉持股的三家合伙企业。

首例开庭!“朝阳永续”Vs“火富牛”,2023年私募数据“侵权”案!

  穗创资产成立于2015年7月,2021年7月,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到5万元;两名自然人股东,彭静和方丽各占50%,前者有限制高消费信息。穗创资产曾在2016年全资创立了永瑞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这家商业保理公司2019年2019-10-22被注销。

  目前,穗创资产唯一的对外投资,为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885%。而这家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正是兴业证券旗下的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证资本)。从股权来看,行家未发现有什么关联。

  目前,厦门好投参保人数为16名,旗下上海好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好投)参保人数1名;而穗创资产自成立以来参保人数均为零。

  作为对比,朝阳永续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是第二十个年头,注册资本5,812.***5万元,实缴资本3,295.8969万元。人员数量更是不少,参保人员234名。站在社会责任角度,这也是为金融科技相关人员提供了岗位。

  一家是私募服务领域的巨头,一家是设立未久的小型机构。两家的***,究竟来自何处?

  令人咋舌的打法

  通过来自“火富牛”的对外宣传,行家发现了这样的介绍。

首例开庭!“朝阳永续”Vs“火富牛”,2023年私募数据“侵权”案!

  “完整可靠的私募/公募基金数据库”,这是怎么做到的?

  与公开披露信息的公募不同,私募数据几乎是不公开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而金融人士、投资者等关注并愿意付费的私募基金数据,主要是净值,以及由此衍生的收益率和回撤数据。按照监管要求,私募机构不能对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如果想要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私募数据,没有别的捷径,只能一家家的和私募机构洽谈,获取授权。

  也因为此,业内做私募数据的主要企业,一方面,需要通过大赛、会务、基金代销等模式触达私募。另一方面,需要多年来积累私募数据。同时还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人员实力,完成数据录入、清洗、核对、衍生等工作。

  作为一家成立不到五年的平台,按照其对外宣发PPT的表述,现有30号人员——这还是包括了行政、销售、财务等在内。除了做前端产品,数据团队人员究竟有多少?

  为何能在如此短时间内,获取了数千家私募机构的数据授权?如何能够负担一个拥有海量数据的投研平台的工作?是否有别的数据来源?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可靠?

  行家只能猜测,这家或许是掌握了“天顶星科技”,发掘有限的人员无限的潜力,快速通关同行走过二十年的历程,以凡人无法理解的速度,积累了数据。

  而这样的高科技,价格却非常”亲民“。

  目前市场主要私募投研产品的售价为数万元,并且几乎都是ToB的机构用户。而“火富牛”却是走低价路线,对C端个人用户开放,并且不甄别是否是合格投资者。据悉,最低售价不到两千——不要说覆盖海量数据的获取及处理成本,就是单纯给销售的返点,恐怕都不够?

  或许因为高质低价,“火富牛”也列出了100+合作伙伴,包括中信期货、兴业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等知名的机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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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秘密的***

  回到本案,由于这起案件是侵害商业秘密***,行家也颇为好奇,商业秘密是什么?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份聊天记录。

首例开庭!“朝阳永续”Vs“火富牛”,2023年私募数据“侵权”案!

  这位自称“火富牛-FOF投研专家”的人士,表示数据与朝阳永续和私募排排网一致,来自“***购第三方”。

  然而,朝阳永续可是本案的原告。难道说,双方不仅没有***购之类的合作,而且还存在别的情况?

  飞***台的关联

  当然,这起案件尚未判决,孰是孰非,行家不得而知。

  不过,好投科技及火富牛的外宣方面,行家却有相当的体会。

  此前行家就发现,一家金融领域的个人公众号,创始人Hanson,打造了“不带货”的人设,却在推文及留言中公开推荐火富牛。

  而这位真名顾汉升的大V,与火富牛有着渊源。股权穿透信息显示,叶晓凤持有上海好投5%股权,并且担任上海好投监事。此前的公开判决书显示,叶晓凤女士系顾汉升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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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行家注意到这家大V,还是来自其公开宣传创建理财师平台,有着”教唆飞单“之嫌。

  早在2018年,《中国财富管理实务通讯》执行主编、北京牛投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牛投邦)创始人李清昊,就曾对这一模式进行了点评。原文过于精彩,行家在此进行引用。

坚定不移地反对飞单。虽然我知道在这个行业里,太多人坚定不移地反对反对飞单。这些反对者,或者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宣称要解放理财顾问们被机构束缚和剥削;或者打着科技金融的招牌,号称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资产供应、交易和获客的效率;更多人,则简单粗暴地挥舞着超高的佣金,诱惑自以为飞单无过的理财顾问去吸食所谓“去中介”的***。

简单总结,投资飞***台,盈利model烂,投资风险大,客户价值低。并且,干这么一件令行业严肃从业者不齿的事情,已丧失了作为一家伟大公司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基因。

李大爷,公众号:顾问云一篇长文说‘飞单’

  因注意到这一情况,行家通过公开途径对该大V进行了点评,却被对方“45度眼睛向上”。

  被拉黑后,行家也有发现。这位大V“听取”了行家的建议,近期有所收敛。现在大概转型为火富牛的分销商,对C端传播。

  这当然是种商业模式,无可厚非。不过行家还是要说,以一己之力运营,也需要合规经营。

  毕竟,无论是好投科技还是上海好投,都不是***和中证协列示的投资咨询机构,也不是中基协有记录的三方销售机构。

  没有金融牌照,对外宣传财富管理,其专业性如何界定呢?

  数据服务的同行

  致力于搭建服务券商和私募的生态圈,行家了解到金融领域数据服务商的情况。

  从定义来看,数据服务商主要指提供数据库应用、数据分析、新闻研报查询等功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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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金公司研报

  由于私募机构的高成长性,近年来聚焦这一领域的数据服务商数量众多。同时,由于私募数据的隐秘特性,各家数据会有差异。

  为了获得私募数据,数据服务商一般会有门户网站相配合,提供线上基金销售推介,或者***用线下俱乐部的形式,了解行业最新的数据和发展情况。

  而盈利模式来看,主要以数据库使用权(网页导出或者终端付费)、研究报告、线下商业活动等方式创造营收。

  那么,本次的诉讼,是否会引起同行效法。比如私募排排网?

  而在私募数据服务商参与的这一赛道,内卷,或许只是开始。

  司法领域的呼吁

  站在行业的角度,行家了解到司法实践中涉及数据侵权的现状,或许尚未能令人满意。

  虽然目前相关政策普遍认为数据是一项资产,近年来国家也在持续推进对数据的保护,尤其在个人数据方面,随着《个人信息保***》的出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然而,针对确立企业数据权利这样一个新型财产权,立法似乎尚不健全。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数据安全法》都将这一问题留给了后续立法,但后续立法却迟迟未来。

  当前司法实践中,倾向于将数据权益纳入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予以保护。但司法实践并未就此类案件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因此,数据企业的***之路,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各种困难。

  行家也希望,未来能够确立企业数据的保护路径,让数据企业通过法律对其数据产品进行一种独立的法律保护(一般的知识产权***基本都有独立的案由,例如著作权侵权***、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侵害发明专利权***等)。

  这一直接法律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防止企业数据的权利遭到窃取或侵害,也有利于激发和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数据的研发投入,更好地发挥数据的商业价值,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