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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30日丨弘阳地产(01996.HK)公告,冉丽桥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公司根据香港联合***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授权代表以及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在香港代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统称"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3年8月31日起生效。

董事会亦宣布,自2023年8月31日起,翁美仪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