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决定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75.4万元,依据是拉卡拉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公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3年8月20日。

  与此同时,时任拉卡拉副总裁的吴某,因对拉卡拉以上三种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也于同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处以罚款9.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