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杜应流先生、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8月9日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35,415,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1,000,000股,占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通知,应流投资解除在国都证券的50,000,000股的股票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应流投资确认,应流投资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资金需要用于后续质押,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2023年8月9日,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三、其他情况
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股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