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0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完善***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通知》提出,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依托本级信用网站、***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违约失信范围包括***部门在******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
同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违约失信信息、各地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一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用记录。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推动将失信记录纳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根据《通知》,为了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