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三查”不尽职,被监管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东长军担任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期间,对该联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喻翔担任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企部负责人期间,对该联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薛为民担任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期间,对该联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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