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昇兴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永贤先生、林永保先生、林永龙先生。
一、基本情况概述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兴控股”)《关于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告知函》,获悉昇兴控股部分股东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昇兴控股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股东林丽绒女士将其持有的昇兴控股3.1607%股权分别转让给林永贤先生、林永保先生、林永龙先生及林永安先生,林永贤先生、林永保先生、林永龙先生及林永安先生受让比例分别为0.9877%、0.9877%、0.8562%及0.3292%。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林丽绒女士不再持有昇兴控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昇兴控股其他股东股权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变动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昇兴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永贤先生、林永保先生、林永龙先生。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昇兴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