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因编制虚***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费率,被监管处以罚款24万元;刘文婧对“因编制虚***财务资料”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陆元元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费率”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此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因未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费率,被处以罚款6万元。

  原文如下:

因保险条款费率使用未按规定等,阳关财险四川分公司及成都中支合计被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