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人寿咸宁中心支公司嘉鱼营销服务部因遗失保险许可证,被监管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
根据决定书披露,2023年4月20日,平安人寿嘉鱼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徐博在自查时发现保险许可证丢失,经多方寻找,确认无法找回。2023年4月24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向我分局报送《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嘉鱼营销服务部许可证遗失报告》,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香城都市报》刊登保险许可证遗失公告。
徐博为平安人寿嘉鱼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因管理不善导致保险许可证遗失,对该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警告并被罚款1000元。